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在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
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一份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履行审批手续,一份学生留存)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
4.《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份)(补偿额度1万元以上需I类卡)
5.《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仅毕业生提供)
注意事项:
1.《申请表I》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表格(手填、复印、错行无效);贴1寸或2寸照片,申请人签字处本人签字并签署申报日期;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署意见(入伍批准书号、入伍通知书号、负责人签字等信息填写完整);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行政一号楼401室)后;递交申请表及材料至学生工作部(行政二号楼707室)办理。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补偿额度超1万元需为本人工商银行I类卡。
3.学费补偿申请每年10月上报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启动资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