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专项检查的通知》问题反馈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为确保服兵役学生能够及时、足额申请国家资助政策资金,现将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入学教育资助等材料受理时间及流程做如下调整:
一、受理时间
入伍学生收到《入伍通知书》一个月内,退役学生收到《退出现役证书》复学后一个月内,为办理学费补偿、减免手续的集中办理期。集中办理期内财务部审核学费补偿、减免标准,学工部审查受理资格。集中期受理时间:每周五上午(8:2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
财务部行政一号楼401室;学工部行政二号楼707室。
三、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加强对服兵役学生的管理,确保在服役前知晓兵役补偿国家政策及办理时间节点;确保在退役复学后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2.二级学院负责兵役补偿及减免的学生工作人员,负责收取集中受理时间段外,学生及家长递交的申报手续,集中办理期内集中递交手续。
附件:
1.工科大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注意事项(2025.9修订)
2.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学费补偿-样表)
3.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学费减免-样表)